入職讓交保證金的不合法。當員工入職時,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和扣押勞動者的財物,或採取其他方法變相收取所謂的報名費、培訓費和服裝費等。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發生上述行為,單位將被處以行政處罰並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不合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或抵押金。一些公司採用隱蔽的手段變相收取抵押金,如要求勞動者提供一定數額的擔保或每月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相應比例作為抵押,此舉在法律上亦應認定為收取風險抵押金,均是違反法律規定、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如被聘用人員不願意繳納可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9條,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入職不需要交入職費,用人單位不能用任何理由收取任何費用的。
新員工入職流程主要共分為六大步驟:一、入職準備;二、入職報到;三、入職手續;四、入職培訓;五、轉正評估;六、入職結束。
新員工入職後,單位應當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最好不要超過一個月,如果超過一個月,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就要支付雙倍工資。如果約定試用期,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的期限,以及轉正的條件。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 ...
1、簡單來說,裝修保證金是保障權益的一種措施,主要是為了保障小區裡面其他人和公共的利益。因為大家都知道,裝修的過程有一定的破壞性的風險,特別是當裝修人員缺乏專業規範的操作意識的時候,非常容易對小區和其他樓層別人的設施產生破壞,為了避免這種現象的出現,小區內的物業會向裝修方收相應的費用作為保證金。
2、 ...
租房交押金合法。押金是雙方合意的結果,因為房東可以押金的存在擔保房子不會被房客給損壞,從押金中求償,也可以擔保租金之按時給付。雙方應該約定,租房合同到期,如果房屋設施無損壞,雙方就應當註明租期屆滿後多少個工作日內押金應該全額退還。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二條,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 ...
公司試用期不給交社保不合法。法律明確規定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稽核,發給社會保 ...
ktv不讓帶酒水是違法的。KTV“謝絕自帶酒水”屬於霸王條款。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飲行業中的“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定最低消費”屬於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消費者在餐飲經營者提供服務時遭遇霸王條款產生糾紛,可以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捍衛自身權益。 ...
1、地鐵安檢人員入職前是需要集中培訓的。
2、地鐵安檢員職責: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和地鐵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地鐵各級領導管理,對違反法律法規或地鐵規章制度的現象應與拒絕並及時向上級報告。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按規定著裝上崗,佩戴標示要規範,自覺維護安檢人員崗位形 ...
員工在入職培訓期間有工資。培訓期間員工和公司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雙方已經建立了勞動關係,培訓的目的為了達到從事公司崗位工作的要求,能夠更好地適應公司的經營活動,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公司應當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50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