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證需要交的維修基金,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出售公有住房的,業主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裝置的更新、改造等專案,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裡的餘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辦理房產證需要交的維修基金,商品住宅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出售公有住房的,業主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裝置的更新、改造等專案,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裡的餘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武漢公有住房還需要交房租,公有住房租金標準如下:
1、獨用成套職工住宅:獨用成套職工住宅月租金=地段分值×住房條件分×每戶房屋使用面積之和+天井或平臺月租金+月超標準增收租金。
2、獨用成套公寓:獨用成套公寓月標準租金×1.15+月超標準增收租金。
3、住房面積超過建築面積控制標準的,應計算超標準增收租金。月超標準增收租金=月標準租金×(承租戶建築面積-建築面積控制標準)÷承租戶建築面積。
公有住房租金減免規定:
1、公有住房月標準租金支出超過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請減免。
2、享受離休待遇的幹部或已故離休幹部配偶的住房(按離休幹部或已故離休幹部配偶本人戶口所在地),提租後新增租金全部減免。
3、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特等、一等傷殘軍人或特等、一等傷殘軍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實付租金的基礎上,增租部分全部減免。
4、民政部門確認的家庭人均收入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在上一年實付租金基礎上,增租部分全部減免。
低保戶交公有住房房費,有其相應的優惠政策。低保戶租住公有住房的享受優惠政策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申請廉租房,低保戶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不足四平方米的,可申請廉租房,享受較低的房租。另外一種是申請房租減免,租住公有住房的低保戶可透過社群提出申請,有關部門批准後免除一年的房租。
低保戶是指因家庭成員存在重度殘疾或疾病喪失勞動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顯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居民或村民。享受該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3、在職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市低保標準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