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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遺囑早於口頭遺囑哪個有效

公證遺囑早於口頭遺囑哪個有效

  公證遺囑有效。公證過的遺囑,效力高於其他遺囑。《繼承法》二十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公證的遺囑效力優於口頭遺囑嗎

  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並於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

  公證遺囑的效力優於口頭遺囑。

  《<繼承法>司法解釋》第42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

什麼是口頭遺囑如何訂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是指在危急情況下所立的遺囑。但在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設立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知見證人在場見證。

  口頭遺囑的程式:遺囑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由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見證人可做記錄,但記錄內容因危急情形,遺囑人無法修改、更正。見證人也可不做記錄,以見證人記憶的為準。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七條,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口頭遺囑訂立怎麼樣才有效

  根據《繼承法》第17條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口頭遺囑的重要條件:   1、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   2、有2名以上無利害關係人在場見證。 ...

什麼情況下口頭遺囑有效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明確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關於訂立口頭遺囑有非常嚴格的條件:首先必須是在危急情況下才可以立口頭遺囑;其次還應該有兩個見證人在場並 ...

公證遺囑將財產留給情人有效

  公證遺囑是所有遺囑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種,因此對於公證遺囑本身要求也是非常嚴格的。   在辦理公證遺囑時,需要立遺囑人攜帶以下材料親自辦理:   (1)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   (2)遺囑中所處分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書寫遺囑的草稿。如果立遺囑人不會書寫遺囑,或者書寫有困難,可以在公證員面前口述, ...

口頭遺囑需要怎樣公證生效

  被繼承人訂立口頭遺囑的,有兩名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方為有效,因此,公證並非是口頭遺囑的法定構成要件;但口頭遺囑要轉化為書面方式的,方可辦理公證手續。口頭遺囑辦理公證應當至公證處辦理,由立遺囑人向公證處提出申請,公證處作出書面受理登記。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 ...

口頭遺囑訂立怎樣才有效

  口頭遺囑訂立的有效方式是: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才算有效。但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如果和受贈人有利害關係,是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的。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二十條,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 ...

口頭遺囑是否有效

  口頭遺囑若符合法定有效條件的,即為有效的。口頭遺囑的有效構成要件有:   1、實質條件:(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

老人臨終前的口頭遺囑有效

  1、 若老人情況危急,且有2人(含)以上的見證人(對於見證人的限制見後面),所立口頭遺囑一般是有效的;   2、 若老人情況不危急,或情況危急但沒有見證人(或只有一個見證人),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我國《繼承法》第十七條對口頭遺囑的規定如下: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