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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如何申請執行

勞動仲裁申請強制執行流程

  當事人可在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財產所在地向法院申請執行,建議先把公司的地點找到,如果公司或財產都找不到,法院即使強制執行,也無法拿回應得的利益,裁決書生效後,可以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只有法院執行庭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仲裁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用由對方承擔,個別地區要求申請人先墊付執行費,執行後再返還。可以查封對方的銀行賬號,車輛,廠房、應收賬款等資產。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需要儘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資訊,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儘快執行,需要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並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和裁決書或判決書的影印件及對方的資產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仲裁庭作出裁決後,應當製作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

勞動仲裁申請時效是多久

  勞動仲裁申請時效是60日。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代通知金勞動仲裁申請時效是多久

  代通知金勞動仲裁申請時效是一年,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勞動仲裁強制執行要注意什麼問題

  勞動仲裁強制執行要注意以下問題:   1、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及申請執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交勞動仲裁裁決書原件。   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範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 ...

可以在網上進行勞動仲裁申請

  不可以在網上進行勞動仲裁申請。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

怎樣才能進行勞動仲裁申請

  勞動仲裁的申請,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必須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寫明:申請人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企業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被申請人的情況,申請請求和事實根據,委託代理人的資格及代理許可權,申請日期等。   仲裁委員會辦事機構接到仲裁申請書後,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 ...

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流程是什麼

  1、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及申請執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交勞動仲裁裁決書原件。   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範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四條   仲裁庭對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 ...

勞動仲裁申請法律援助要多久

  勞動仲裁申請法律援助的時間,法律援助機構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請之日起10日內完成審查,作出給予或者不予法律援助的決定,通知申請人。法律援助機構對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應當自接到指定之日起3日內指派律師提供辯護。   《法律援助條例》第二十條,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案件,人民法院在開庭10日前將指定 ...

勞動仲裁如何申請強制執行

  1、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執行書及申請執行需要的其他材料。   2、向人民法院提交勞動仲裁裁決書原件。   3、申請執行的事項,只能是裁決書裁定的範圍,不可以提其他要求。法律依據:《關於審理仲裁司法審查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六條: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或者撤銷我國內地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 ...

強制執行勞動仲裁裁定怎麼申請

  強制執行勞動仲裁裁定,勞動者可以攜帶生效的裁決書,用人單位的註冊資訊,組織機構程式碼,強制執行書向當地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