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不一定要先進行調解,只是在勞動仲裁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
在我國,勞動爭議必須要經過勞動爭議處理機關的仲裁,對於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仲裁有時效的限制。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勞動合同不一定要當面籤,一方先簽時,後一方簽字或蓋章時為合同簽訂完成。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 ...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
2、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時,還應附交下列材料: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件、身份證件或退工證明等材料;單位當事人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批准證書副本及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
3、當事人及被訴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4、有關的證據材料影印件及證據清單。對申訴材料 ...
勞動仲裁一般單位是否願意調解要看情況。如果雙方發生了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也可以不經過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調解可以節約爭議成本,一般單位在考慮成本的情況下都會願意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也只有雙方同意的情況才可以進行。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 ...
勞動仲裁可以不申請調解,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申請仲裁,因為仲裁法沒有規定仲裁前必須調解,沒有規定調解是仲裁的前置條件。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 ...
勞動爭議仲裁有時效要求,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 ...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滿足下列條件:
1、申請仲裁人應為勞動爭議的當事人;
2、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是與勞動權利義務有關的勞動爭議;
3、當事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仲裁;
4、當事人應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當提 ...
申請勞動仲裁的風險有:
1、仲裁請求不當的風險;
2、超過仲裁時效的風險;
3、逾期改變仲裁請求的風險;
4、不按時出庭的風險;
5、舉證不能的風險;
6、不按時交納仲裁費用的風險;
7、不當行為的風險。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條,解決勞動爭議,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