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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的特有原則有哪些

勞動爭議仲裁的特有原則有哪些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勞動爭議,除需遵守處理勞動爭議的基本原則外,還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則:

  1.調解原則。

  2.及時、迅速原則。

  3.迴避原則。

  4.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5.一次裁決原則。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條規定,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調解勞動爭議原則有哪些

  調解勞動爭議原則有:

  1、事實清楚原則。所謂事實清楚原則,是指在仲裁程式中,應當堅持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才能進行調解的原則。

  2、自願原則。所謂自願原則,是指在仲裁程式中,是否進行調解,能否達成協議,完全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自願。當事人如果不自願,就不能調解。這就是說,勞動仲裁機關在仲裁程式中,要充分尊重當事人或調或裁的權力,不得強迫。

  3、合法原則。所謂合法原則,是指在仲裁程式中,調解活動和協議內容,都必須符合勞動實體法和仲裁程式法的規定。就是說,調解程式和協議必須合法,否則不能成立。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勞動爭議仲裁仲裁法的內容有哪些

  勞動爭議仲裁仲裁法的內容有:

  1、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制定本法。

  2、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條,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事實,遵循合法、公正、及時、著重調解的原則,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要求嗎

  勞動爭議仲裁有時效的限制。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

勞動仲裁法律援助哪些條件

  勞動仲裁法律援助的條件:盲、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   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可以獲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 ...

申請勞動仲裁的後果哪些

  申請勞動仲裁的後果有:勞動仲裁生效後仲裁裁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應當按照期限履行給付義務;如果有支付義務一方逾期不履行給付義務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 ...

經濟仲裁的基本原則哪些

  1、實行當事人自願原則。這是現代仲裁製度基本原則。仲裁法規定以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糾紛, 當事人可以以協議方式自主決定;仲裁機構和仲裁地點當事人可以協議選擇;當事人對審理案件的仲裁員有權自願選擇;當事人有權選擇仲裁事項;   2、實行仲裁的獨立性原則。仲裁法規定仲裁機構獨立於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係 ...

申請勞動仲裁的條件哪些

  1、用人單位與本單位勞動者之間,因與勞動有關的權利、義務、問題引起的糾紛,雙方當事人均可申請仲裁。   2、當事人為屬合資、中外合資及外商獨資企業或所屬職工,發生勞動爭議應到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當事人與國有、集體、個體、聯營、股份制和鄉鎮企業之間發生的勞動爭議,或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 ...

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的情形哪些

  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的情形有:   1、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及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獎金、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包括因執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 ...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要求嗎

  勞動爭議仲裁有時效要求,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