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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能力鑑定的迴避程式有哪些

勞動能力鑑定的迴避程式有哪些

  勞動能力鑑定的迴避程式有:

  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及勞動鑑定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及被鑑定人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其迴避:

  (1)是用人單位法定代表或主要負責人、被鑑定人的近親屬;

  (2)與被鑑定人及用人單位有利害關係的;

  (3)與被鑑定人及用人單位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作出鑑定結論的。

  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的迴避由勞動鑑定委員會主任決定;勞動鑑定專家的迴避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決定。

  勞動鑑定委員會主任及辦公室負責人對迴避申請應七日內作出決定,並以口頭或書面方式通知用人單位和被鑑定人。

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要經過哪些程式

  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要經過的程式是:

  1、將申請書及報送材料分類、分科整理、登記;

  2、通知用人單位和被鑑定人有關鑑定事宜;

  3、指定勞動鑑定醫院、聘用勞動鑑定專家組成技術鑑定組;

  4、勞動鑑定醫院指定合格的醫生根據被鑑定人受傷的部位或病情進行檢查,寫出診斷報告;

  5、鑑定專家組對被鑑定人及材料進行技術鑑定並寫出鑑定意見;

  6、勞動鑑定委員會依據國家標準、勞動法規及鑑定意見作出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八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初次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勞動能力鑑定的程式是什麼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

  勞動能力鑑定程式:

  (一)對照《職工工傷與職工病致殘程度鑑定》看是否構成傷殘及等級程度及護理依賴等級;

  (二)製作《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並填寫《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鑑定表》;

  (三)製作《生活自理障礙鑑定申請書》;

  (四)向勞動部門速交相關申請書及醫療材料(包括病歷、CT報告單等);

  (五)領取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礙等級報告;

  (六)徵求委託人意見,是否申請再次鑑定。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司法鑑定受理程式哪些

  司法鑑定受理程式有:   1、鑑定機構收取委託書。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十三條,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收到委託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於複雜、疑難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可以與委託人協商決定受理的時間。   2、審查鑑定事項、鑑定材料。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十四條,司法鑑定 ...

申請筆跡鑑定程式哪些

  申請筆跡鑑定的程式如下:   1、當事人提出鑑定申請。   2、經過雙方當事人質證,確定提供鑑定的樣本。   3、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鑑定機構。   4、鑑定機構出具鑑定意見。   5、雙方當事收到鑑定意見後對鑑定結論有異議的,還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八條,人 ...

已認定工傷工傷鑑定程式哪些

  已認定工傷,工傷鑑定的程式有:   1、單位或者職工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的申請;   2、提交工傷認定材料,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評定傷殘等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 ...

勞動能力鑑定哪些要求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請主體不同而有所區別。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傷認定決定書(或工傷證),工傷診斷證明,以及醫院記載的有關負傷職工的病情、病志、治療情況等資料(包括有關的放射材料)。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 ...

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經過哪些程式

  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要經過的程式有:   (1)將申請書及報送材料分類、分科整理、登記;   (2)通知用人單位和被鑑定人有關鑑定事宜。(如:鑑定的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並組織協調鑑定工作;   (3)指定勞動鑑定醫院、聘用勞動鑑定專家組成技術鑑定組;   (4)勞動鑑定醫院指定合格的醫生根據被鑑定人受傷 ...

因病勞動能力鑑定條件哪些

  如果是因病、非因工負傷,不能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只有屬於工傷的情況下,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才能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

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哪些材料

  個人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需要的材料有:   1、工傷認定書的原件影印件,稽核原件保留影印件   2、鑑定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稽核原件保留影印件   3、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網站上下載,也可以到鑑定中心取,個人申請不需要蓋章,但要能提供單位名稱,單位的詳細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