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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不履行協議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不履行協議怎麼辦

  離婚後一方不履行協議的,另一方可憑離婚協議、身份證、戶口本以及離婚證,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維護自身的權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離婚後不履行離婚協議書怎麼辦

  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關於人身關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合意,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離婚協議可以認定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沒有履行協議中約定的義務,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離婚不履行協議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不正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以離婚協議書作為證據材料。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法院依法做出的生效的判決、裁定或調解,以及仲裁機關做出的裁決,和經公證的債權文書等中的財產部分可以被強制執行外,其他文書在未經有權部門依法確認其效力之前,當事人不能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由於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離婚登記時,僅對離婚協議書進行了形式上的審查,故其在未經法院依法確認其效力之前,都不能認為離婚協議合法、有效。最後,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如果當事人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變更或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交通事故履行協議如何起訴

  事故當事人在公安交警部門主持調解當中達成的損害賠償調解協議,屬於合同法規定的民事合同的性質,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依法履行該調解協議。依照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當事人對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對賠償權利人遭遇調解協議不履行的情況,依照最高法院《關於 ...

協議離婚女方懷孕怎麼辦理手續

  懷孕期女方可以要求離婚,如果雙方都自願離婚並對財產分割無異議時,就可以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女方懷孕提出離婚手續怎麼辦理,懷孕期女方要求離婚的手續包括:   1、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審查;   3、對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登記;   4 ...

協議離婚想反悔怎麼辦

  如果就解除婚姻關係反悔可以辦理復婚,如果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財產,人民法院審理後如果發現沒有受欺詐或脅迫等情形的應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 ...

協議離婚撫養費能否變更

  協議離婚後撫養費能變更。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父母,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情形時,可以要求減少或免除支付撫養費;子女有法律規定的情形要求增加撫育費的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 ...

協議離婚發現隱瞞財產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發現隱瞞財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 ...

協議離婚索要賠償的條件

  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要件:   第一,須有法定違法行為。   第二,須有損害事實。   即因配偶一方實施了法定違法行為而導致了離婚,無過錯配偶因此受到精神損害。   第三,須有因果關係。   即配偶一方實施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法定違法行為,必須是導致婚姻關係破裂而離婚,造成無過錯配偶遭 ...

夫妻協議離婚要債怎麼辦

  夫妻透過協議的方式離婚的,債務清償按離婚協議書的約定處理,共同債務一般由雙方共同承擔。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第四款,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