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儲存證據應該對《合同書》及有關協議,以及當事人約定納入合同內容的有關資料完整儲存。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向對方履行了合同的證據要儲存。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對方傳送的告知、通知、提出的異議。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糾紛儲存證據應該對《合同書》及有關協議,以及當事人約定納入合同內容的有關資料完整儲存。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向對方履行了合同的證據要儲存。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對方傳送的告知、通知、提出的異議。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因債權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時,應提供與債務案件有關的證據為:
(一)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係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
(二)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三)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到情況的證明。
(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的證據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居間合同糾紛證據目錄要注意的是居間人在居間活動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循商事慣例和交易習慣,不得從事違法的居間活動;居間人原則上不得同時為委託人和相對人的居間人。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條規定,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 ...
應當提供下列證據:
1、合同關係設立情況合同書、有關合同內容的補充的條款、變更的條款、廢除的條款、合同解除等有關協議。
2、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3、合同的履行情況的相關證據。
4、合同有擔保的,提供擔保合同、擔保書、以及擔保人名稱、住所,用於擔保的財產品種、數量、存放地點及證件、憑 ...
1、租賃合同關係的證據:
(1)租賃合同或協議;
(2)出租房屋的權屬證明;
(3)出租公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據;
2、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出租人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屋、要求承租人提前退房的證據;
(2)承租人不按合同約定接受房屋或者拒交遲交租金、私自拆改房屋 ...
(一)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二)證明保管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三)證明保管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
(四)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
合同糾紛訴訟需要的證據有:
1、雙方主體資格證明,自然人身份戶籍資訊,法人營業資訊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資訊;
2、合同關係證據;
3、合同履行情況證據,收付款情況、違約情況等;
4、其他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 ...
房屋租賃合同的糾紛證據包括:
(一)、民事起訴狀。向法院提交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人數提供副本。
(二)、證明當事人主體適格的材料
(三)、證明房屋租賃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四)、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五)、根據案情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
勞動合同糾紛需要提供的證據有: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二)證明雙方當事人民事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單等。
(三)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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