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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請病假能按工傷待遇嗎

員工請病假能按工傷待遇嗎

  員工請病假是不能按工傷待遇執行的。病假與傷假是不一樣的。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員工請病假不批算曠工嗎

  員工請病假不批算曠工開除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職工有病休和享受病假待遇的權利。任何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職工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期,在此期間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請病假最長能請多久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

  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被判刑員工可享原工傷待遇

  工傷職工被判刑後,可以繼續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除非出現《工傷保險條例》第42條規定的情形,才可以停止享受原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二條,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 ...

試用期內能享受工傷待遇

  能享受工傷待遇。員工的工傷待遇應從第一天上班開始起算的,而不是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說,員工在試用期內發作工傷的,也能享用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 ...

簽了賠償協議還工傷認定

  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了工傷賠償協議的,並不能阻礙勞動者申請工傷的認定,勞動者可以在工傷發生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 ...

意外險代替工傷保險

  意外傷害險並不能代替工傷保險。   人身意外傷害險是一種商業保險,它以贏利為目的,由商業保險公司管理。   而工傷保險屬於社會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具有強制性,目的在於保障企業職工的合法權益、分散工傷風險、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維護社會穩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 ...

商業住宅房產證民用收費

  商業住宅房產證按民用收費是完全行不通的。商業住宅屬於商業用房,而民用屬於普通住宅,二者有很大的區別,不可按同一標準進行房產證的費用收取。   商業住宅與民用住宅,具體有如下區別:   1、使用性質和規劃目的不同。商業房和住宅建設規劃的目的和使用性質不同,二者的公共配套設施指標不同,產權證標的內容也不同。 ...

60歲以上老人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指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60歲以上老人已經到退休年齡不屬於勞動關係,不能入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 ...

病假半天需要扣工資

  勞動者請病假一天的,如果勞動者能夠提供醫院的住院證明和診斷證明的,用人單位是不能剋扣其病假期間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故剋扣其病假期間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被剋扣的病假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