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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出讓規定有什麼

國有土地出讓規定有什麼

  國有土地出讓規定有以下幾種:

  1、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2、土地使用權出讓,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的,須根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擬訂年度出讓土地使用權總面積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3、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商業、旅遊、娛樂和豪華住宅用地,有條件的,必須採取拍賣、招標方式;沒有條件,不能採取拍賣、招標方式的,可以採取雙方協議的方式。

  4、採取雙方協議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不得低於按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由國務院規定。

國有土地出讓年限

  1、地是住宅用地,原本是七十年使用年限,但由於開發時間拖延導致最終使用時間縮短;

  2、房屋所在土地為商住兩用,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按照商業用地五十年年限來處理;

  3、如果屬於這兩種情況,都不需要處理,因為都是合理的,個人也無法改變。

國有土地出讓契稅什麼時候交

  土地轉讓契稅繳納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契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第九條規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安徽省契稅徵收管理業務規程(試行)》的通知第十條規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在納稅申報之日起30內繳納稅款。2、納稅人應在納稅申報之日起30內繳納稅款,預期未繳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國有土地出讓出讓程式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程式:   1、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有建築物,要約定建築物轉讓的內容;   2、向縣以上國土部門提交轉讓申請;   3、國土部門依法審查批准,審查內容為是否符合轉讓條件、與出讓限定條件有無實質性衝突、是否改變土地用途、成交價格是否合理,必要時進行國有土地使用權估價 ...

國有土地出讓方式是什麼

  國有土地出讓方式有以下幾種:   1、協議;   2、招標;   3、拍賣。   4、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國有土地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協 ...

國有土地出讓是什麼意思

  國有土地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1、協議;   2、招標;   3、拍賣。   4、依照前款規定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

戶口遷移土地政策規定哪些

  1、首先要看是否是全家遷出,以及遷出後是否變更為非農業人口。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 ...

土地出讓方式哪些

  土地出讓方式有以下四種:   1、招標出讓: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出讓人)釋出招標公告,邀請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參加國有土地使用權投標,根據投標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   2、拍賣出讓:是指出讓人釋出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 ...

政府是否權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政府有權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也可以收回:   (一)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確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准的;   (三)因單 ...

國有建設土地使用年限多久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