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班受傷,雖然沒簽合同,只要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則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在工地上班受傷,雖然沒簽合同,只要能夠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則可以申請工傷認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若是在工作時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傷,經認定屬於工傷,則有賠償。無論是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因工作原因受傷的,屬於工傷,用人單位都需要支付勞動者工傷待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發生工傷一年內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一般適用違約金條款,是需要事先約定的,在未簽訂合同,也即沒有對違約金進行約定的前提下,如果一方違約,則以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為限。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582條規定: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