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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哪些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合同

在我國哪些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技術開發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哪些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第二百三十八條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名稱、數量、規格。第二百七十條建設工程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第二百七十六條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人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人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本法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第三百三十條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之間就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訂立的合同,參照技術開發合同的規定。

房屋贈與協議必須是書面合同嗎

  贈與房屋的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透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所以房屋贈與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要式合同一定要書面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

訂立合同必須要用書面形式嗎

  訂立合同不是必須要用書面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也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 ...

勞動合同必須哪些條款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 ...

商品房預售合同必須書面

  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商品房預售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   在實踐中,商品房預售合同一般採取標準合同的形式,具體條款由預售方事先擬定,主要內容包括:雙方當事人的情況;預售商品房的基本情況;預售商品房的價格及支付辦法、期限;交付房屋的日期;違約責任及免責條件;糾紛的解決方式等。   【法律依據】   根據《城 ...

解除合同必須書面

  解除合同法律不必須要求書面。但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相關利益受損,建議採取書面的解除合同並保留相關的通知對方的證據。   解除合同需要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9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 ...

簽訂合同必須注意哪些事項

  1、要爭取合同的起草權:一般來講,合同由誰起草,誰就把握主動權。起草一方的主動權在於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斟酌選用對自己有利的措詞,更好地考慮和保護自己的利益。   2、合同名稱要與合同內容一致:要儘量使用統一的合同文字,並對合同性質做到心中有數,不要由於對合同性質瞭解不細 ...

保險合同訂立的書面形式有哪些

  保險合同訂立的書面形式有投保單、暫保單、保險單、保險憑證、批單、其他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13條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   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