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函式加減偶函式,是不確定的,無確定公式。如假設奇函式為f(x),滿足f(-x)=-f(x),偶函式為g(x),滿足g(-x)=g(x),那麼F(x)=f(x)-g(x)F(-x)=f(-x)-g(-x)=-f(x)-g(x),奇函式減偶函式為非奇非偶函式。
奇函式是指對於一個定義域關於原點對稱的函式f(x)的定義域內任意一個x,都有f(-x)=-f(x),那麼函式f(x)就叫做奇函式。
如果對於函式f(x)的定義域內任意的一個x,都有f(x)=f(-x),那麼函式f(x)就叫做偶函式。
奇函式加減偶函式,是不確定的,無確定公式。如假設奇函式為f(x),滿足f(-x)=-f(x),偶函式為g(x),滿足g(-x)=g(x),那麼F(x)=f(x)-g(x)F(-x)=f(-x)-g(-x)=-f(x)-g(x),奇函式減偶函式為非奇非偶函式。
奇函式是指對於一個定義域關於原點對稱的函式f(x)的定義域內任意一個x,都有f(-x)=-f(x),那麼函式f(x)就叫做奇函式。
如果對於函式f(x)的定義域內任意的一個x,都有f(x)=f(-x),那麼函式f(x)就叫做偶函式。
函式的增減性只對加法有效,對其他的演算法是無效的,因此減函式減增函式並不能確定是什麼函式。函式(function)的定義通常分為傳統定義和近代定義,兩個定義本質是相同的,只是敘述概念的出發點不同,傳統定義是從運動變化的觀點出發,而近代定義是從集合、對映的觀點出發。函式的近代定義是給定一個數集A,假設其中的元素為x,對A中的元素x施加對應法則f,記作f(x),得到另一數集B,假設B中的元素為y,則y與x之間的等量關係可以用y=f(x)表示。
減函式減增函式不一定是減函式,它不存在一個固定的規律。函式(function)的定義通常分為傳統定義和近代定義,函式的兩個定義本質是相同的,只是敘述概念的出發點不同,傳統定義是從運動變化的觀點出發,而近代定義是從集合、對映的觀點出發。函式概念含有三個要素,分別是:定義域A、值域C和對應法則f,其中核心是對應法則f,它是函式關係的本質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