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特殊原因,每人只有一個社保賬戶。
2、進入新公司時,若員工有社保賬戶的,應到社保局將員工的賬戶申請報停(需攜帶身份證原件)。
3、新員工沒有社保賬戶的,要提交員工的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原件需要提供給社保局掃描製作醫保卡)。
4、在職職工社保異動表原件及影印件(原件蓋單位公章)、勞動合同影印件、身份證影印。
1、除特殊原因,每人只有一個社保賬戶。
2、進入新公司時,若員工有社保賬戶的,應到社保局將員工的賬戶申請報停(需攜帶身份證原件)。
3、新員工沒有社保賬戶的,要提交員工的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原件需要提供給社保局掃描製作醫保卡)。
4、在職職工社保異動表原件及影印件(原件蓋單位公章)、勞動合同影印件、身份證影印。
新開公司應當去當地社保經辦機構為員工繳納社保。
【法律依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
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稽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登出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
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登出等情況。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