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容積率=總計房地產建築面積÷總房地產面積、總計房地產面積=房地產地上總建築面積-房地產地上不計容建築面積+特殊多倍計容面積、當商業建築物超過8米時、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商業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計算地下空間時,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的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不足1.5米的,建築面積則不計入容積率、標準樓層大概高大於5.5米、無論有無隔層,建築面積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大於8.8米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3倍計算。
房地產容積率=總計房地產建築面積÷總房地產面積、總計房地產面積=房地產地上總建築面積-房地產地上不計容建築面積+特殊多倍計容面積、當商業建築物超過8米時、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商業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計算地下空間時,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的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不足1.5米的,建築面積則不計入容積率、標準樓層大概高大於5.5米、無論有無隔層,建築面積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大於8.8米則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3倍計算。
房產稅容積率計算細則如下:
1、根據相關規定,對按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價款、開發土地發生的成本費用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
2、容積率高低決定計稅面積的大小。容積率的大小反映了土地利用強度及其利用效益的高低,也反映了地價水平的差異。計算公式為:容積率=總建築面積÷總用地面積。
3、財稅號檔案規定,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即“大地小房”,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並據此確定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對宗地容積率大於0.5的,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房產原值均應包含地價,即將全部地價計入房產原值。
綜上,宗地容積率高低決定計稅面積的大小,而且根據相關規定,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按房產建築面積的2倍計算土地面積。
根據我們國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相關規定,居民個人自用的房屋,免徵房產稅和土地的使用稅,居民個人的房屋出租,根據財稅規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對於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徵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拆遷得來的房正常繳稅,不會加收20%的個人所得稅。房產稅的徵收物件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維護結構能夠正方避孕,能夠讓人們在裡面生產學習工作儲存物資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