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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不用繳納房產稅

哪些情況不用繳納房產稅

  1、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需要徵收房產稅,不符合房產稅徵收標準的住房不需要繳納房產稅。

  2、獨棟商品住宅是指房地產商品房開發專案中在國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獨立、單棟且與相鄰房屋無共牆、無連線的成套住宅。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以上的住房。

  3、新購住房是指《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並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準,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間為準。

哪些情況不用繳納房產稅

  1、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需要徵收房產稅,不符合房產稅徵收標準的住房不需要繳納房產稅。

  2、獨棟商品住宅是指房地產商品房開發專案中在國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獨立、單棟且與相鄰房屋無共牆、無連線的成套住宅。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以上的住房。

  3、新購住房是指《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並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與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準,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間為準。

什麼情況需要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為12%。


安置房還需要交繳納房產

  根據我們國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相關規定,居民個人自用的房屋,免徵房產稅和土地的使用稅,居民個人的房屋出租,根據財稅規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對於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在3%稅率的基礎上減半徵收營業稅,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拆遷得來的房正常繳稅,不會加收20%的個人所得稅。 ...

如何計算繳納房產的容積率

  房地產容積率=總計房地產建築面積÷總房地產面積、總計房地產面積=房地產地上總建築面積-房地產地上不計容建築面積+特殊多倍計容面積、當商業建築物超過8米時、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商業建築面積加倍計算。   計算地下空間時,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的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不足1.5米的,建築面積則不 ...

購買商品房要繳納房產

  購買商品房是要繳納房產稅的,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徵稅物件只是房屋,即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改革國家想把個人擁有非居住用房也徵房產稅,主要是針對炒房。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 ...

拆遷安置房要繳納房產

  拆遷安置房達到房產稅的徵收標準,也是要繳納房產稅的。目前房產稅只在重慶和上海試點,還沒有進入全國推廣階段,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根據我國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相關規定,居民個人自用的 ...

商業房產每年繳納房產

  商業房產每年都要交房產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產權人應該在每年4月份前向房屋所在地地稅部門申報繳納房產稅,房產稅實行的是比例稅率,以房產原值(評估值)為計稅依據,稅率為1.2%,房產稅年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30%)×1.2%或稅務機關評估值×1.2%。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 ...

個人持有商業用房繳納房產

  個人持有商業用房如果自用則無需繳納房產稅,如果對外出租則需要繳納,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 ...

土地繳納房產

  一、房產稅徵收範圍:   房產稅的徵收範圍稱房產稅“課稅範圍”,具體指開徵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需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