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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能要求增加撫養費嗎

子女能要求增加撫養費嗎

  我國《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當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離婚時能請求增加撫養費嗎

  如果離婚時符合以下規定情形,可以增加撫養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離婚後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嗎

  夫妻離婚後,支付撫養費是法定義務,撫養費的標準應當根據子女需要、雙方負擔能力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支付撫養費的一方如果有固定收入的,則按照其月收入的20%-30%給付。如果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參考當地消費水平確定。通常情況下,撫養費按照雙方離婚時約定的金額支付。但是,如果出現子女患病、上學或者其他正當理由增加撫養費的,也可以向另一方主張適當增加撫養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人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

  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人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人,參照上述比例確定口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第八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離婚後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

  離婚後,不撫養子女的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一般而言,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一、物價調整,原定的數額不足以維持子女的生活需要;   二、子女升學,實際所需超過 ...

撫養費要求增加

  根據《婚姻法》第37條第2款的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從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看出撫養費是可以要求增加的。實踐中,隨子女生活的一方可以與另一方協商增加生活費及教育費,若協商不成,可以以子女為原告,以另一方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 ...

子女可以要求每年增加撫養費

  離婚後,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沒有重大變故,要求增加撫養費大多數情況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援的。但若是因為物價上漲、子女上學、患病等原因,原來約定支付的孩子撫養費不足以滿足子女實際所需,不能維持孩子的實際生活,這時可以依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增加孩子撫養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 ...

要求增加撫養費一般會判決透過

  要求增加撫養費如果有正當理由的,一般會判決透過。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 ...

在商場摔倒要求商場賠償

  根據我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商場作為一個開放性、經營性的公共場所,對進入商場的消費者、潛在消費者或其他人員是有安全保障義務的;   若是因為商場未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比如雨天地面溼滑未及時清掃、電梯故障未及時修理等造成他人損害的,應承擔侵權責任。若消費者有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責任。   因此作為店家,在 ...

發生交通事故要求誤工費賠償

  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可以要求賠償誤工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第2項誤工費:有固定收人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人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鑑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 ...

賣方毀約買方要求賠償損失

  賣房毀約,需要按照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買方損失。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