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權:小產權房沒有在房管部門備案,土地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居住者只能擁有部分產權,而商品房受國家以及相關法律認可,購買者擁有全部產權。
2、貸款:小產權房沒有產權,銀行不會向小產權房的持有者發放購房貸款或抵押貸款,而商品房在購買人有能力的情況下,幾乎所有的銀行都可以為其辦理貸款。
3、交易:集體土地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小產權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而商品房可以轉手交易,滿二唯一、滿五唯一的商品房交易還可以免徵部分稅費。
4、補償:小產權房購房後如果遇到國家徵地拆遷,購房人並非合法的產權人,難以得到拆遷補償,而商品房的業主就可以獲得拆遷補償。
5、質量:小產權房多為自建自造,沒有嚴格的進行安全質量檢查,而商品房竣工後需要經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才能交付使用,相對於小產權房建築質量要求會更高。
首先,從概念上來講,小產權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社會實踐長期形成的概念。其次,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而商品房有房產證;然後就房屋拆遷而言,商品房被拆遷能夠得到政府的拆遷安置補償,而小產權房不能;並且,小產權房不能辦理登記及抵押,也就沒有抵押等他項權利;而商品房可以進行抵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以下簡稱國有土地)範圍內取得房地產開發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從事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交易,實施房地產管理,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所稱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及構築物。本法所稱房地產開發,是指在依據本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設施、房屋建設的行為。本法所稱房地產交易,包括房地產轉讓、房地產抵押和房屋租賃。
1、所有權:小產權房沒有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房產證,且是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而大產權房有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房產證。
2、法律效力:小產權房的建設用地一般是歸集體所有,只能由這個鄉的村民購買居住,對於外人購買,一般沒有法律效力。
3、房產轉讓:小產權房的裝讓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大產權房不需要。且小產權房只能在村集體內流轉,所以轉讓物件有所限制。
4、風險:小產權房面臨的政策風險高,如果相關部門整頓小產權房的建設,可能就會導致部分房屋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
內銷房和商品房的區別如下:
二者涵蓋面不同:內銷商品房只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取得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房屋,內銷商品房可以出售給當地企事業單位和居民。而商品房涵蓋面更大,除了指內銷房以外還包括外銷房,是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出售、出租的房屋的總稱。 ...
返遷房和商品房的區別有
1、交易方式不一樣
商品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是開發商向國家拿了土地之後依法建造的房子。在符合當地城市限售的政策時,商品房可以直接上市交易的。
拆遷房屋則有兩種性質,一種也是普通的劃撥性質和商品房一樣,但是大部分是出讓性質,房屋不能進行直接買賣交易。
2、申請貸款的難 ...
1、土地性質動遷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土地性質不一樣,動遷安置房屬於劃撥土地,所以和商品房是有區別的,但動遷安置房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權證,那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開發商是否對安置房進行產權登記。
2、產權區別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沒有繳納出讓金,不是完全產權,但有完全房屋權;而商品房是安全產 ...
1、對發展商的產權而言,將發展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發展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
2、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的,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
3、 ...
外銷房和商品房的區別在於:
二者涵蓋面不同:外銷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取得了外銷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的房屋,可以出售給國內外(含港、澳、臺)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而商品房則包括外銷房和內銷房,其涵蓋面更大,是對市場經濟條件下出售、出租的房屋的總稱。 ...
不一樣。公產住房也稱公有住宅、國有住宅,在國外也稱公共住宅、公營住宅。它是指國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歸國家所有。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兩類房均為使用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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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和回遷房的區別是:
1、土地性質不一樣,回遷房是國有劃撥土地,小產權房未經過國家正規手續的審批;
2、產權性質不一樣,回遷房是有房產證,產權房是沒有房產證;
3、能否上市交易不一樣,有房產證的回遷房是可以交易,小產權房不能交易;
4、能否抵押貸款不一樣,有房產證的回遷房是可以抵押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