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完成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事項,或者服務未達到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標準的,不得收取佣金。為了保險起見,可以選擇等中介幫你把房產證、土地證等各項權證拿到手再交付中介費。
【法律依據】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完成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事項,或者服務未達到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標準的,不得收取佣金。
兩家或者兩家以上房地產經紀機構合作開展同一宗房地產經紀業務的,只能按照一宗業務收取佣金,不得向委託人增加收費。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完成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事項,或者服務未達到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標準的,不得收取佣金。為了保險起見,可以選擇等中介幫你把房產證、土地證等各項權證拿到手再交付中介費。
【法律依據】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未完成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事項,或者服務未達到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約定標準的,不得收取佣金。
兩家或者兩家以上房地產經紀機構合作開展同一宗房地產經紀業務的,只能按照一宗業務收取佣金,不得向委託人增加收費。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及司法實踐,房屋交易中介費實際上是房屋中介作為居間交易服務的提供者所收取的居間費用。該費用是否應當予以退還,需要結合中介服務協議、中介是否提供具體的服務及服務工作量大小、違約的具體原因等綜合確定。如果因房屋中介的原因導致違約,或者中介實際並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且沒有發生中介服務協議約定的不予退還的情形,則應當予以退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一、中介收費標準
1、中介費:一般現金按1%,貸款按2%計收中介費。
2、貸款服務費:按成交額1%收取。
3、擔保費:個別中介公司額外收取0.5%的交易保障服務費,俗稱“擔保費”。
4、代辦房地產登記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500元/宗
5、代辦貸款服務收費,最高不超過300元/宗
6、辦理房屋入住有關手續收費,最高不超過200元/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