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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維修資金是什麼

房產維修資金是什麼

  房產維修資金即房屋維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裝置的更新、改造等專案,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裡的餘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於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其繳納標準也由最初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繳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該資金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

房產交易資金監管流程是什麼

  資金監管是一種二手房交易中的一種保障制度,不具有強制性,資金監管流程主要分為全款交易資金監管和二手房貸款首付資金監管;具體的流程是:買賣雙方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共同提出辦理交易資金監管服務需求;銀行稽核買賣雙方的資質,並與買方簽署貸款相關合同;評估該套房產,根據評估報告確定首付款金額;買方在店鋪使用pos機刷卡支付首付款,款項直接進入資金監管賬戶中,由銀行監管,同時買賣雙方簽訂《買賣雙方資金監管協議》;房地產交易市場為買賣雙方辦理繳納稅費、過戶手續;辦理完過戶手續後,根據買賣雙方授權,銀行按指令撥付首付款;銀行見他項權利證後,支付尾款給賣方。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什麼

  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由商品住宅、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的業主共同繳納。

  2、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3、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管道井、電梯前庭、鍋爐房、發電間、配電間、線路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公用陽臺、公用露臺和公共廁所等。

  4、住宅共用設施裝置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中央空調、防盜門、樓宇對講系統、避雷裝置、水箱、水泵、鍋爐、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小區圍欄、監控報警系統、車輛進出管理系統、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公益性文體設施等。


公共維修資金如何使用

  公共維修資金是用於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基金。維修基金的使用範圍:維修基金的使用範圍主要包括小區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具體來講,公共部位是指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 ...

維修資金維修基金有哪些區別

  1、適用的物件不同。專項維修資金適用於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而專項維修基金則主要適用於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的物業,也適用於非住宅商品房。   2、交納主體不同。專項維修資金交納的主體是業主,專項維修基金商品住房的交納主體是購房者。   3、適用範圍不同。 ...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什麼意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即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專項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   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 ...

哪些情況可以申請使用公共維修資金

  1、房屋維修基金是用於公共部位和物業公共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   2、所謂的公共部位是指物業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儲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裝置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 ...

哪些業主需要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是住房售後為確保住宅物業正常地運作,延長住宅物業的使用壽命,維護住房產權人和使用人利益所預先建立的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制度的建立,能最 ...

哪些情形可以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可以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條的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 ...

商業房產維修基金嗎

  商業房產有維修基金。   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