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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房屋+租賃協議如何處理

拍賣房屋 租賃協議如何處理

  如果房屋在出租後抵押的,拍賣時不影響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如果抵押後再出租的,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所有權變動後的合同效力】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五條,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

可以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協議嗎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的解除分為協議解除和法定解除:

  在協議解除的情況下,當事人雙方必須都同意解除合同,才能導致合同被解除。因此,協議解除本身就意味著雙方解除,而不是單方解除。

  在法定解除的情況下,只要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況,那麼當事人就可以不經另一方同意,直接解除合同。所以說,在法定解除的情況下,租房協議的當事人可以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協議。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賃協議要怎麼簽訂

  房屋租賃協議的簽訂是首先應當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其次,寫明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用途、租賃期限、房租及支付方式;寫明住房修繕責任、住房狀況變更、轉租的約定以及違約責任與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最後,雙方當事人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賃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

  籤房屋租賃協議注意事項有:   1、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訂合同;   2、應寫明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   3、寫明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4、租賃期限的約定應當清楚。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 ...

房屋租賃協議違約責任怎麼約定

  明確違反出租房保障房屋安全使用、承租方正確使用,租金,租期的約定。關於租賃合同違約責任條款要約定兩方面,第一方面是房屋出租人的違約責任,第二個是房屋租賃人的違約責任。對於房屋出租人的違約責任,包括出租人未按期交付房屋、出租人出租的房屋有瑕疵、出租人未按照約定將房屋轉租、出賣等情形下,房屋出租人應該承擔怎樣 ...

怎麼對房屋租賃糾紛處理

  對房屋租賃糾紛的處理方式是:   1、首先進行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   3、仲裁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 ...

能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協議

  能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協議,但是必須是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形才可以,具體是:   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   3、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 ...

房屋租賃面積有異議要如何處理

  在房屋買賣中,購房者經常就實際房屋面積與合同書中規定的面積之間的誤差與開發商發生糾紛。購房者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合同中涉及面積的條款搞清楚後再簽訂合同。   關於面積誤差問題,買賣雙方在訂立合同時應該約定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存在一定範圍(如3%)內的誤差,不視為賣方違約,但雙方應按實測面積和合同約定的單價重新 ...

房屋租賃期間發生買賣如何處理

  房屋租賃期間發生買賣的處理是租賃合同仍然有效,承租人有權繼續居住,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賠償損失,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 ...

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該怎麼寫

  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的內容應當包括雙方的基本資訊、續租期限、租金以及支付的方式、雙方的約定事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等等。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合同法》將於2020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