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貨款糾紛案件舉證的證據種類有: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證明債務人主體的身份資料,債務人的財產線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九條規定,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拖欠貨款糾紛案件舉證的證據種類有: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證據,證明債務人主體的身份資料,債務人的財產線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九條規定,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在起訴要求對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時,需要出示以下證據:
第一,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本類證據大致是雙方的工商登記資料。
第二,證明建設工程合同關係的成立的證據,本類證據主要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過程中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等。
第三,證明建設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第四,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一般情況下,債務糾紛應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
1、身份證明;
2、證明債務存在的證明(合同、收據、借據、欠據、協議、信件、電報等);
3、債務人償還欠款及利息的證據;
4、利息計算方法、起止時間、依據;
5、擔保或者抵押的證明材料、債務轉讓的證明材料;
6、請求訴前財產保全或者財產保全的,提供可財產保全財物的存放地點、數量價值,銀行存款開戶行、賬戶。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