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不可以透過民政局更改。當事人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當事人對離婚協議書內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記機關更改。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重新簽訂離婚協議書,必要時可以到公證機關對新簽訂的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或向法院申請變更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第八條,協議離婚後雙方已發生法律效力和產生法律後果,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只要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任何一方均應予以遵守,全面履行。
離婚協議不可以透過民政局更改。當事人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的,當事人對離婚協議書內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記機關更改。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重新簽訂離婚協議書,必要時可以到公證機關對新簽訂的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或向法院申請變更離婚協議。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第八條,協議離婚後雙方已發生法律效力和產生法律後果,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只要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任何一方均應予以遵守,全面履行。
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裁決變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變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於“離婚協議變更撫養權要什麼手續”等相關法律知識。
離婚後的撫養權是可以變更的,一種是透過協議,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就可以採用第二種方式透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親屬;(四)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