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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和父母斷絕關係

法律上和父母斷絕關係

  法律不允許。從法律角度上,親子關係不能自認而解除。

  【法律依據】

  我國關於自認的規定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八條,其第一款為,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份關係的案件除外。

什麼情況下可以和父母斷絕關係

  1、自然血親關係,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目前我國沒有關於斷絕父母子女關係的相關法律規定,對於親生父母子女關係,在基於血緣關係產生,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係,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係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關係: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女兒和父母斷絕關係還可以繼承嗎

  首先基於血緣形成的父母子女關係是無法斷絕的,所以如果是親生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法律不會承認,子女仍具有繼承權。

  如果是養子女與養父母解除收養關係,則雙方之間的擬製血親關係消失,養子女不再享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10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如何父母與孩子斷絕關係

  法律上不可以與父母斷絕關係。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屬於自然形成的血緣關係,而不是根據法律的規定而產生,所以是不可以透過法律來解除或斷絕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條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

簡述教育法律權利義務的關係

  1、權利和義務是統一的。   2、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有權利就有義務,有義務就有權利;每個公民既是權利的享有者,也義務的承擔者。不能只享有權利不履行義務,也不能只履行義務而不享有權利。   3、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權利的實現需要義務的履行,義務的履行確保權力的實現, ...

親兒子父母可以斷絕關係

  親兒子和父母不可以斷絕關係。這是法律不允許的,即是兒子與親生父母“斷絕”了關係,法律也不會承認,孩子對父母依舊負有贍養義務,父母對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孩子依舊負有撫養義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1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 ...

法律支援斷絕父女關係

  我國法律上是不支援斷絕親生父母關係的,親生父母關係是基於血緣形成的,這種關係是無法斷絕的,但收養形成的關係可以斷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 ...

能從法律斷絕關係

  目前我國法律對斷絕父母與子女關係是沒有作出規定的,所以不能從法律上斷絕父母與子女的關係,自行斷絕也不受法律保護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 ...

法律如何解除父母關係

  我國法律沒有對斷絕父母子女關係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協議父母子女關係沒有法律依據,依法不受法律保護。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

父子斷絕關係法律承認嗎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父子關係是基於血緣形成的,我國法律是不支援斷絕關係的,如果雙方關係是收養關係形成的,就可以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