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清朝的殉葬制度

清朝的殉葬制度

  1、殉葬制度,用活人殉葬是奴隸社會的一種非常殘酷的制度,殉葬人有活埋的,也有被殺或自殺後陪葬,考古發現的中國最早殉葬制度始於商代。

  2、清太祖努爾哈赤死時,大妃和二庶妃被皇太極等人脅迫殉葬,王先謙《順治東華錄》載,天命十一年八月庚戌未刻上崩,先是孝慈皇后崩後,立烏喇國貝勒滿太女為大妃,辛亥辰刻大妃以身殉焉,年三十有七,遂同時殮,又有二妃殉焉,談遷《北遊錄》說,昭陵之殂,故事殉葬,攝政王母宜從而不欲也, 宗室大臣勒令自盡,後修實錄,剛林書雲,自願從死,可見大妃之殉是被迫的。

宋朝到明朝清朝土地制度演變

  1、宋元時期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在宋朝初期,宋太祖一改過去抑制土地兼併的政策,推行比較自由的土地買賣和民間借貸政策,導致地主豪強不斷兼併土地。

  2、明清時期的地主土地所有制:明朝建立後,開國皇帝朱元璋把土地管理和基層管理創新結合起來,推行了黃冊、魚鱗冊和裡甲制度。黃冊即戶口冊,魚鱗冊即土地冊,如果不考慮其間具體技術方法的變化,這兩種冊籍一直沿用至清代和民國。

  3、清朝初期,名義上延續了明朝的一條鞭法,事實上實行的是一條鞭法和丁銀。丁銀即按人丁徵收稅銀,而不論其貧富如何,存在明顯

求清朝等級制度

  后妃等級制度:

  太皇太后;皇太后;太妃、太嬪; 皇后; 皇貴妃、貴妃二人、妃四人、嬪六人; 嬪以下設貴人、常在、答應,無定數.

  清朝官員品級:

  大清朝官員等級分“九品十八級”,每等有正從之別,不在十八級以內的叫做未入流,在級別上附於從九品。

  清朝太監的等級:

  清朝宮廷內設有管理太監的機構稱“敬事房”,又謂“宮殿監辦事處”。規定在督領侍下面,有大總管、副總管、帶班首領、御前太監、殿上太監、一般太監和下層打掃處小太監之分。發展至清代末期,太監等級更加複雜。在宮殿監中,就有總管、首領、掌案、回事和小太監之分;在各處所中又有首領、大師父、師父、帶班、陳人、徒弟。


明朝的殉葬制度

  宮人殉葬,到明、清兩代又開始實行,明成祖朱棣崩逝,當時殉葬者共三十餘人,據《李朝實錄》載:“帝之崩,宮人殉葬者三十餘人。當死之日,皆餉於庭,餉撤,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大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圈於其上,以頭納入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經而死。”明宣宗死時,仍有十個妃嬪殉葬。   明朝周王朱有燉死,明英宗指 ...

清朝制度是什麼

  清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為加強中央集權,削弱、分化大臣權利,以防權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別於以前各朝的官制。清朝官制有九品十八個級別,分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類。   清朝中央官職分中樞部、佐理部和帝室部三類。例如內閣、軍機處、六部等。清朝地方官職分文官、武官等幾類,例如總督、巡撫、將軍、提督、等。 ...

清朝會審制度及其意義

  清朝的司法制度 :   一、會審制的發展。清朝會審制在明朝的基礎上,更為完備。   重要的有:秋審。秋審是中心司法機關複審各省死刑案件的制度, 因每年秋天舉行而得名。經過秋審,分為情實、緩決、可矜、 留養承祀四類。情實者奏請皇帝裁決,執行死刑,緩決有留下次秋審處理;其它兩類可免予處死。秋審被稱為“大典”, ...

清朝封建制度的危害

  政治上的危害有清朝的君主專制達到頂峰,所以更容易出現暴政,例如徵稅,徭役,發動戰爭。經濟上的危害有重農抑商,閉關鎖國導致中國的資本主義萌芽受到阻礙,落後於西方。例子就是鴉片戰爭的失敗。文化上的危害有大興文字獄,加強思想控制。順治帝興文字獄7次,康熙帝興文字獄12次,雍正帝興文字獄17次,乾隆帝興文字獄13 ...

清朝的八旗制度

  1、八旗制度是中國清代滿族的社會組織形式。女真人以射獵為業。努爾哈赤於明萬曆二十九年建立黃、白、紅、藍四旗,稱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旗皆純色。四十三年,他為適應滿族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原有的基礎上,建立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編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四旗。把後金管轄下的所有人都編在旗內;    ...

清朝的兵役制度

  清代的兵役制度,大體可分為旗兵與漢兵兩大類。旗兵是清朝入關前的原始兵制,漢兵則可分為綠營、鄉勇和新軍,其建立的時代,先後不同,多為前者破壞,而後者繼起。   從順治元年(1644年)至宣統三年(1912年),有清一代的兵制共經歷了三個階段,即:八旗和綠營兵制、勇營制度以及近代兵制。八旗兵和綠營兵是清代前期 ...

清朝的科舉制度和它的影響

  清朝科舉考試在雍正以前,為優待滿族旗人,將科舉分為滿漢兩榜,旗人考試較容易,考滿漢翻譯一篇,也叫翻譯科,雍正時期,為緩和反清情緒,取消了二榜制,無論滿漢官員都要經過科舉考試,叫正途出身,為力求公平取士,防止科舉考試作弊,清代還修纂了一部《欽定科場條例》,對科舉作了詳盡的規定,清代科舉考試共分為四個等級: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