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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的借款合同擔保還有效嗎

無效的借款合同擔保還有效嗎

  擔保合同,是為主債務合同而設立的合同,是為了保證債務的順利履行,如果債務不能順利履行的,擔保權人可以實現自己的擔保權。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生締約過失責任,責任範圍的確定取決於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私人借款合同怎麼簽有效嗎

  符合下列條件簽訂的借款合同有效:

  1、採用書面形式簽訂。

  2、雙方所確定的權利義務合法。

  3、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97條,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換房東租賃合同還有效嗎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原租賃合同是生效的,房屋出租人變更,並不影響原租賃合同的效力,在租賃期限內原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六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主險合同終止附加險有效

  主險合同終止了,附加險也跟著終止了,保險合同均失效,被保險人不再享受主險和附加險的保障,因為附加險存在的前提是投保了主險。   主險和附加險的保障期限有些是相同的,有些是不同的,若是主附險的保障期限不同,那麼,肯定是主險保障期限長於附加險。以平安福為例,主險為終身壽險,其中一種附加險長期意外傷害險的保障期 ...

租廠子沒土地使用權合同有效

  租廠子沒土地使用權是違法行為,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 ...

擔保時間過了有效

  擔保時間過了擔保無效,不用在承擔擔保責任。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條,擔保期間, ...

單位分立了籤的合同有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只是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一方變成了承繼原用人單位權利和義務的單位。   此時,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比如單位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投資人有可能發生變化,但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如果合併或分立後的用人單位主動與勞動者變更原來的 ...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過期了有效

  1、一般來說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期限是業主大會成立並選聘新的物業公司簽訂合同時終止。   2、有期限的物業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在沒有成立業主大會時,物業公司可以與開發商續約。   3、如果前期物業公司沒有更換過,一直是前期的物業公司即是已經到期了,算是實事合同,物業公司提供了服務,在法律上是應該繳費的。 ...

缺少必備條款勞動合同有效

  有效。勞動合同部分必備條款的缺失,不會影響勞動合同的整體效力,對缺失的部分,雙方可以協商增加,不能協商的,可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 ...

單位分立之前籤合同有效

  單位分立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具體而言,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已經不復存在,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如果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時,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只是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一方變成了承繼原用人單位權利義務的單位。   如果合併或分立後的用人單位主動與勞動者變更原來的勞動合同,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