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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有什麼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能否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是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但必須要符合法定情形,不可以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不給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用人單位不給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應注意蒐集並儲存雙方成立勞動關係的有關證據,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收集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單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提前通知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是什麼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 ...

用人單位什麼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孕期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懷孕期間能否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實際情況來定的,一般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這是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的。但是,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如果有重大違法違紀情況出現,用人單位依然可以。 ...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 ...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流程是什麼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流程為:   1、無過失辭退:用人單位提前30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勞動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提前30天通知工會或者全體職工,向工會或者職工說明理由,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後,再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最後用人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