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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如何處理

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如何處理

  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根據《證據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資格的;

  (二)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證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透過補充鑑定、重新鑑定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對傷殘鑑定不服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

  《證據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1、鑑定機構或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資格的;

  2、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3、鑑定結論明顯證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對鑑定結果不服應怎麼辦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檢驗報告、鑑定意見有異議,申請重新檢驗、鑑定的,應當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原辦案單位應當重新委託檢驗、鑑定。檢驗報告、鑑定意見不具有本規定第五十五條第一款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由原辦案單位作出不準予重新檢驗、鑑定的決定,並在作出決定之日起三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檢驗、鑑定事項,重新檢驗、鑑定以一次為限。”


評估價格不服該如何處理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二十一條 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複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複核後,改變原評估結果的,應當重新出具評估報告;評估結果沒有改變的,應當書面告知複核評估申請人。   第二十二條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複核結果有異議的,應 ...

勞動爭議不服怎麼處理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83條的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 ...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不服該怎麼辦

  傷、殘鑑定是指傷後傷殘程度鑑定。   申請傷殘評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認可傷殘評定結果的。首先,可以對傷殘評定自行申請自行申請重新鑑定,法律對該種情況下申請傷殘評定的次數沒有限制。   其次,受害人可以起訴到法院,不提供自己已經申請傷殘評定的評定內容,要求法院委託專業傷殘評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   法律依據: ...

工傷鑑定不服怎麼處理

  (1)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透過由下而上的複查程式,以保障鑑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職工對市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傷殘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申請省級勞動委員會進行再次鑑定,省級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2)工傷職工對傷殘等級結論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理由如下:行 ...

交通處罰不服如何申請複議

  1、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2、根據《行政複議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行政複議機關收到行政複議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行政 ...

交通事故傷致殘如何作傷殘評定

  辦理傷殘評定的程式一般如下: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後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 ...

傷殘評定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