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轉讓應根據《新公司法》第三章第七十二條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的轉讓不需要進行驗資。“驗資”是指對被審驗單位註冊資本的實收情況或註冊資本及實收資本的變更情況進行審驗。
《公司法》第142條第2款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所以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的轉讓主要體現為股票的轉讓或者買賣。
股東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後,是可以依法贈與的,贈與股份是股份轉讓的方式之一,屬於股份的無償轉讓,但是贈與股份的需要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九條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 ...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法律法規規定為《公司法》的地七十一條至七十五條。
【法律依據】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
股權轉讓的生效時間是名字出現在股東名冊上,意味著正式成為股東,但是一定要去工商部門做變更登記。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31條,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 ...
公司的債權債務並不會隨著股權的轉讓而轉移。股權轉讓給第三方不影響公司對外承擔債權的能力,公司獨立的法人人格並未受到影響。因此,公司的部分股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並不因此而隨同轉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在原股東之間轉讓是自由的,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但是向原股東之外的第三人轉讓,則需要原股東的優先購買權。
【相關法律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 ...
股權轉讓後能解除,需要看是否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是否對合同解除條件在合同中作出特殊約定。在簽署股權轉讓協議時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充分設定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使合同約定明確,一旦落到合同約定的解除範圍,當事人就有權行使解除權。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股權轉讓 ...
《公司法》第71條有如下規定: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2、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3、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
4、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