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董事會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董事會超越職權範圍所做的決議以及違反股東會決議的股東會可以撤銷。對於會議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決議,董事會在其職權範圍所作出不存在瑕疵的決議股東會不能撤銷。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48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如果董事會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董事會超越職權範圍所做的決議以及違反股東會決議的股東會可以撤銷。對於會議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決議,董事會在其職權範圍所作出不存在瑕疵的決議股東會不能撤銷。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48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上當受騙領了的結婚證不屬於可撤銷事由。所以無法撤銷上當受騙領了的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二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根據《公司法》第四十八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一條,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透過。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