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協議,可以申請撤銷。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合同法》規定了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的情形,其中第一項就是重大誤解,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也就是說,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有權選擇是否申請變更或撤銷,在沒有申請變更或撤銷前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在現實生活中,一方為了達到離婚的目的,一般會在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債務承擔方面作出適當的讓步,但該離婚協議的簽訂是以當事人登記離婚為前提的,如果雙方最終並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原離婚協議所附的解除婚姻關係的條件不能成就,對當事人雙方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不能作為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依據。
也就是說, ...
重大誤解,合同必須是成立且合法有效的。誤解必須是重大,主要是指行為人表達出來的意思與其真實意願存在著重大差別,並且極大的影響了當事人所應享受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
如果董事會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董事會超越職權範圍所做的決議以及違反股東會決議的股東會可以撤銷。對於會議召集程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決議,董事會在其職權範圍所作出不存在瑕疵的決議股東會不能撤銷。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48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 ...
重大誤解抗辯權是指在合同當事人對合同條款存在重大誤解時享有的權利,此時,受有不利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憑藉這一理由撤銷已經生效的合同條款,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
不服徵地補償協議起訴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6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條例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 ...
上當受騙領了的結婚證不屬於可撤銷事由。所以無法撤銷上當受騙領了的結婚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二條: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 ...
重大誤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過錯而對合同的內容等發生誤解,訂立了合同。
誤解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構成併產生使合同變更或撤銷的法律後果。
1、必須是表意人因為誤解作出了意思表示。
2、必須是對合同的內容等發生了重大誤解。
3、誤解是由誤解方自己的過失造成的,而不是因為受他人的欺騙或不正當影響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