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關係
1、董仲舒提出新王改制,在當時的漢朝具備改制的環境和條件,符合漢武帝的志向。
2、漢武帝珍惜人才,董仲舒又提出建立太學,舉賢良,選拔其為臣相。
3、董仲舒還提出大一統思想,而漢武帝當政的幾十年一直致力於中央集權,符合武帝的意願及抱負。
4、漢朝法家思想過於極端,會遭到百姓抵制,統治者需要有一個華麗的外衣進行掩蓋,而董仲舒的尊儒思想剛好和武帝想法一致。
君臣關係
1、董仲舒提出新王改制,在當時的漢朝具備改制的環境和條件,符合漢武帝的志向。
2、漢武帝珍惜人才,董仲舒又提出建立太學,舉賢良,選拔其為臣相。
3、董仲舒還提出大一統思想,而漢武帝當政的幾十年一直致力於中央集權,符合武帝的意願及抱負。
4、漢朝法家思想過於極端,會遭到百姓抵制,統治者需要有一個華麗的外衣進行掩蓋,而董仲舒的尊儒思想剛好和武帝想法一致。
在孔、孟的時代,儒家重視道德,德刑的概念曾被提及,德的作用被誇大,而刑(或說為“法”)的作用則被輕視了,沒有所謂的德刑關係比較。荀子最早開始思考兩者的關係問題,但並沒有得出明確的結論。董仲舒時,他做了兩個概念的全面的比較和研究,得出了“德主刑輔”的結論,漢朝一度推行“外儒內法”的統治策略,也影響了兩千年的封建正統法律思想。在董仲舒看來,“天道之常,一陰一陽。陽者天之德,陰者天之刑也”(《陰陽義》),德和刑是政治的兩個基本構成要素,“陽尊陰卑”的觀念最終決定了德為主、刑為輔的德刑關係。在這其中,為了論述德的重要性,董仲舒拿來了陰陽五行的理論。但未免牽強附會。他說“陽常居大廈,而以生育養長為事;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漢書·董仲舒傳》)。董仲舒的觀點是,天喜歡的必定是具有“仁”、“愛”、“生”等特徵的陽,而不是“惡”、“殺”、“戾”的陰。透過這種方式,董仲舒最終想要表達的是對王權的限制。天既然是這樣的態度,“王者承天而從事”,就必須把德放在最重要的地位,把行德作為執政的最主要的內容。董仲舒提出“德主刑輔”的目的之一,就是否定秦政中的任刑。他說“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猶陰者不可任以成歲也。為政而任刑,不順於天,故先王莫之肯為也”(《漢書·董仲舒傳》),董仲舒批評秦政的目的是希望漢王朝更化,不重蹈秦的覆轍。
因為董仲舒的建議對漢武帝有利,有利於統一人們思想,加強皇權,所以漢武帝接受。
漢武帝接受了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策,這一決定改變了漢朝建立以來奉行的黃老無為的政策,使儒學成為國家思想,其影響延續到了今天的我們。對當時政治的影響,儒家對王權的維護,為後來的集權,政治諸侯打下了基礎,統一了國家思想,為打擊匈奴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