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提前簽署認購書和支付認購款都不是法律規定的必要程式,只是一種房地產交易領域的做法。通常是買方和開發商初步就房屋買賣意向達成一致,並準備進行下一步協商後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一般的用途是用來提前選定門牌號、面積、單價和總價的,表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方需要與出賣人簽訂正式合同,而且支付過認購款的,能獲得優先購買權,同時在此期間內,賣方不得將該房屋出售給他人。但買方在規定期限後決定不購買的,認購款將作為出賣方保留房號期間損失的賠償,不退還買受人。
不可以。提前簽署認購書和支付認購款都不是法律規定的必要程式,只是一種房地產交易領域的做法。通常是買方和開發商初步就房屋買賣意向達成一致,並準備進行下一步協商後簽訂的臨時認購協議。一般的用途是用來提前選定門牌號、面積、單價和總價的,表示在約定的期限內,買方需要與出賣人簽訂正式合同,而且支付過認購款的,能獲得優先購買權,同時在此期間內,賣方不得將該房屋出售給他人。但買方在規定期限後決定不購買的,認購款將作為出賣方保留房號期間損失的賠償,不退還買受人。
不可以退。購房時如果付了定金,當一方沒有按照合同來約定履行相關的義務時,是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的,若是購房人自己的原因不想買房,開發商有權不退,但若是因為開發商導致無法正常出售房屋,購房人有權要求雙倍賠償。在購買房屋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區分定金與訂金的區別,二者的含義是完全不同的,訂金並不具有擔保的性質,效力僅取決於雙方的約定。
如果不是定金而是認籌金,是可以要求退的,但是還是要看實際情況。
認籌是指開發商正式銷售前透過一些折扣讓購房者繳納認籌金等費用的行為。根據規定,任何形式的認籌都是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
“認籌”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這個誠意需要透過繳納“認籌金”來體現。在繳納“認籌金”後,購房者可以獲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等到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認籌”的購房者再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選中房屋後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