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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是否屬於離婚訴訟的必經程式

調解是否屬於離婚訴訟的必經程式

  屬於。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據此,調解是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式。即使起訴前已經婚姻登記機關、街道組織調解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仍應進行調解。

  調解是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式,並不是指當事人非接受調解不可。對離婚當事人進行調解,也必須堅持自願和合法的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離婚訴訟的程式有哪些

  起訴離婚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寫離婚起訴狀。

  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

  (1)請求離婚;

  (2)小孩的撫養問題;

  (3)財產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寫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影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離婚訴訟的程式亦有哪兩種

  離婚訴訟的程式有以下兩種:

  (1)調解。此程式適用於當事人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並立有離婚協議書或經法院主持調解而就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2)判決。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判決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是否“感情確已破裂”。

  對於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法》第32條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人民法院應准予離婚。


離婚訴訟程式和步驟是怎樣的

  離婚訴訟的程式和步驟是:   1、提起離婚的一方當事人準備相關材料以及起訴狀,提交給法院,法院進行審查;   2、法院決定是否受理,受理的應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   3、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進行安排開庭審理;   4、開庭時,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程式依法作出宣判。   【法律依據】   根據《婚 ...

調解訴訟離婚的必須程式

  調解是訴訟離婚的必經程式。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民事訴訟法》第9條,人民法院 ...

離婚訴訟調解程式怎麼規定

  離婚訴訟的調解程式的規定是: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堅持不願調解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人民法院審理離 ...

訴訟離婚的一般程式是怎樣的

  起訴離婚程式為:   1、諮詢專業的律師,起草起訴狀;   2、在律師指導下,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 ...

離婚訴訟調解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離婚訴訟關於調解的法律規定是:   1、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四 ...

離婚訴訟在法庭上程式主要是什麼

  離婚訴訟的程式為: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 ...

離婚訴訟必經階段是什麼

  起訴離婚至離婚判決生效,要經歷三個必經階段。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