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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拒絕出庭作證要怎麼辦

證人拒絕出庭作證要怎麼辦

  1、申請法院進行證據保全。對證人的證言可以申請證據保全。對於證據保全的申請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援或駁回,法院有權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被保全人對該裁定也有權異議,但該異議不影響裁定的執行。

  2、申請公證證明。《民事訴訟法》規定,經過法定程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證人出庭作證要滿足哪些要求

  對於出庭作證的證人有下述幾個方面的要求:

  1、證人出庭作證時,應當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證件。

  2、證人出庭作證,法院應審查證人的作證能力,必要時可以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交由有關部門鑑定。

  3、出庭作證的證人不得旁聽案件的審理。

  4、法庭詢問證人時,其他證人不得在場,但組織證人對質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實的人,都有出庭作證的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准許,當事人可以提交書面證言:

  (一)當事人在行政程式或者庭前證據交換中對證人證言無異議的;

  (二)證人因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三)證人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無法出庭的;

  (四)證人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無法出庭的;

  (五)證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出庭的。

證人有權拒絕出庭作證嗎

  證人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但沒有相應的強制措施來履行義務,所以證人是有權拒絕出庭。任何瞭解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出庭作證的義務,有關單位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證人履行出庭作證義務所需的交通、食宿以及其他的費用,由敗訴方承擔。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的,也應當先行支付一定的誤工費。

  法律依據

  《民訴法》第七十三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透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2、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4、其他有正當理由不能出庭的。


民事訴訟中證人必須出庭作證

  民事訴訟中證人必須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透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當理由不 ...

證人出庭作證會產生什麼影響

  民事案件中,負有作證義務的證人,未出庭接受雙方質證,其真實性對於合議庭的判斷有一定的影響,法官可以認為該證人證言真實性有問題,而不採納該份證據。   而在刑事訴訟活動中,由於刑事訴訟關乎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的剝奪問題,法律對有作證義務的證人出庭作證有強制性的要求,證人拒不出庭的後果有兩個:   一是證 ...

證人出庭作證怎麼辦

  證人不出庭作證,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還可以對其予以訓誡,情節嚴重的,經院長批准,處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不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 ...

證人出庭作證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證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出庭作證:   (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無法出庭的;   (五)其他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 ...

證人一定出庭作證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言。   “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二)特殊崗位確實無法離開的;   (三)路途特別遙遠,交通不便難以 ...

未成年人能夠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由此可見,只要該未成年人不屬於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就可以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時間有規定嗎

  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時間有規定,為舉證期限屆滿前。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73條,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透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證: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