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簡稱議會君主制。其主要特點是,議會不僅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而且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議會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組織政府,是真正的國家權力中心,君主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其職責多是禮儀性的。
在議會制君主立憲制中,君主交出所有的權力,首相是國家的主要行政首腦,其缺點在於國家內仍存在著特權階級,優點是不用戰爭就可實現憲政。英國是最早實行議會君主制的國家,此外還有西班牙、荷蘭、盧森堡、比利時、瑞典 、摩納哥、安道爾、挪威、日本、泰國、丹麥、馬來西亞、柬埔寨等國實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簡稱議會君主制。其主要特點是,議會不僅是國家的最高立法機關,而且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由議會選舉產生的政府首腦組織政府,是真正的國家權力中心,君主是象徵性的國家元首,其職責多是禮儀性的。
在議會制君主立憲制中,君主交出所有的權力,首相是國家的主要行政首腦,其缺點在於國家內仍存在著特權階級,優點是不用戰爭就可實現憲政。英國是最早實行議會君主制的國家,此外還有西班牙、荷蘭、盧森堡、比利時、瑞典 、摩納哥、安道爾、挪威、日本、泰國、丹麥、馬來西亞、柬埔寨等國實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1、政治上,英國當時法律體系的根基是王室權利和貴族權利在本質上一樣,而非其他國家貴族權利來源於君主權利的讓渡,否定國王本人的合法性可以,但否定君主制的合法性意味著推翻整個既有的法律體系和貴族體系。
2、經濟上,英國王室在伊麗莎白一世整理財政以後,王室信用大大提高,跟歐洲大陸王室不同。英國大量的海外資產的獲得都源於王室授權,王室和工商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共生,而非法國那樣的寄生,市民階層對王室也沒有強烈的憎恨。
3、文化上,主要是宗教上,英國國王和其他國王不同之處,在於其自兼英國國教領袖,廢除王室給英國國教帶來的打擊非常沉重。雖然清教徒派開始支援廢除王權,但復辟時期他們發現對國教的過度抵制反而導致羅馬天主教的擴張,所以他們與國教派妥協。
日本是在1868年明治維新時確立的君主立憲的政體。
君主立憲制,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君主立憲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透過立憲,樹立人民主權、限制君主權力、實現事務上的共和主義理想但不採共和政體。可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英國的"光榮革命"為君主立憲制國家開啟了先例。一般君主是終身制的,君主的地位從定義上就已經高於國家的其他公民(這是君主與一些其他元首如獨裁者的一個區別),往往君主屬於一個特別的階層(貴族),此外世襲制也往往是君主的一個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