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證問題:安置房的土地性質如果是國有,就能辦到房產證,如果是集資的土地,那就不能辦不到房產證。有房產證的安置房買賣才是合法的,如果沒有房產證,就是小產權房,購房者也就沒有房產證,一旦房主反悔,購房者權益是得不到保護的。
2、交易時間問題,上市時間限制:很多安置房在交易的時間上政府會有所限制,因為避免影響安置房的低價震盪樓市。一般是幾年之內不讓上市交易。
3、安置房交易時間長風險大:安置房價格,但是如果房價出現波動,房主為了獲得更大利益,有可能過戶時候轉過給出價高的購房者。
1、房產證問題:安置房的土地性質如果是國有,就能辦到房產證,如果是集資的土地,那就不能辦不到房產證。有房產證的安置房買賣才是合法的,如果沒有房產證,就是小產權房,購房者也就沒有房產證,一旦房主反悔,購房者權益是得不到保護的。
2、交易時間問題,上市時間限制:很多安置房在交易的時間上政府會有所限制,因為避免影響安置房的低價震盪樓市。一般是幾年之內不讓上市交易。
3、安置房交易時間長風險大:安置房價格,但是如果房價出現波動,房主為了獲得更大利益,有可能過戶時候轉過給出價高的購房者。
1、買賣前產權稽核。首先,要仔細的檢視業主房產證,注意房產證上有幾個人署名。如果是有兩個人,在簽訂後邊合同時就需要有兩個人名字;然後看購房時的相關憑據,如購房的發票以及契稅發票等,作為輔助的證據以初步的確認房屋產權歸屬。
2、交定金及籤合同。看好了房子以及確定房屋產權後,交定金就是順理成章的事了。但請不要忽視這個環節,交定金是有竅門的。房子動輒上百萬,以5%計算定金額度也能達到5萬元。所以當交易進行到這個環節時,請多留個心眼。
3、贖樓。贖樓也是一門大的學問,不同的贖樓方式費用不同、供樓時間不同、面臨風險也不同。一般來說,贖樓是業主方責任。贖樓有兩種操作方式:一,業主透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借款贖樓,產生的是0.8%的擔保費用,以及0 .4%的短期贖樓利息,等買家房產證出來之後,再到銀行做按揭;二,買家透過擔保公司向銀行做按揭,銀行再將贖樓款打給賣家,其中只需要產生擔保費,但買家需要提前供樓。
4、付首期及資金監管。除了產權的問題之外,自主交易時需要擔心的第二大問題就是資金監管。事實上,資金監管目前以及成體系,買賣的雙方按照既成規定來做,風險很小。無論是透過何種方式交易,首期款必須放銀行監管。
5、簽訂買賣合同。在交定金的環節,記者已經提前知會:自主交易可以先簽訂一個“書面協議”,這個協議與普通中介的居間合同非常類似,只是缺少了中介那部分內容。
6、選銀行和辦按揭。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清款,買家還需要到銀行去做按揭貸款。去銀行做貸款申請時需要買賣雙方到場,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收入證明、買賣合同。申請貸款時直接找到銀行的客戶經理,說要做房產按揭,他會幫忙處理。
7、過戶及交稅。去過戶時,需要到房產的所在地產權登記中心去辦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需要帶上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原件、二手房買賣合同。一般遞件後,拿到回執業主就可以讓銀行放之前監管的定金。
1、簽訂合同前必須認真核實房主的身份,防止假房主騙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出現。房產也是騙子的重要目標,近年來假房主騙賣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也經常出現,往往購房者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準備過戶時才發現自己上當了,找人卻又無法找到當初簽約的那個人了。
2、合同上明確標明房屋基本情況和付款時間。對買主來說,合同中必須註明房屋基本資訊,包括地址,門牌號,面積和戶型。這些資訊須按產權證上註明的為準。
3、合同必須明確各種費用的交接時間和方式。二手房因為是處於使用中的,所以有各種各樣的費用,比如說水電,煤氣,還有物業,暖氣,有線電視等,這些費用有些是預付費的,有些是年終結算的,這些費用如何交接,什麼時候交接都必須有個明確的規定,省得購房後才發現問題而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