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遲延履行違約金一般是透過金錢給付和非金錢給付兩種方式。金錢給付義務的遲延履行金按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雙倍計付,由於金錢給付的數額標準具有確定性,所以其計算起來相對簡單;非金錢給付義務的遲延履行責任可以是返還金錢形式的財產如貨款、定金或預付金等,也可以是返還其它非金錢形式的財產,如彩電等商品。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94條規定:按銀行同期貸款最高利率計付的債務利息增加一倍。
合同因違約而解除後,守約方可以主張適用違約金條款。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6條規定,買賣合同因違約而解除後,守約方主張繼續適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違約金由雙方自行協商後確定,法律上沒有規定違約金的標準。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要看情況,如果與另一方達成一致的話,支付違約金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如果另一方對此不認可有可能會提起訴訟,那合同就不會解除。
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將不履行主要債務;遲延履行。 ...
賣方合同中違約金約定過高的,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到法院起訴,主張減少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的減少。
【法律依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 ...
中止履行合同的理由是: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八條,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經營 ...
對方違約後是能繼續履行合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
請求繼續履行合同要看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是否要求繼續履行,還可以由當事人根據情況和需要加以選擇。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 ...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程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有明確規定。
1、計算標準:遲延履行金=欠款金額×日萬分之一點七五×遲延履行期間。
2、計算期限:自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 ...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