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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過錯舉證責任轉移是什麼

醫療過錯舉證責任轉移是什麼

  醫療舉證責任轉移是指在民事訴訟中,承擔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提出本證對要件事實予以證明後,相對方基於使該項證明發生動搖的必要性所承擔的提供證據責任,以及不承擔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否認經本證證明的待證事實而提供反證後,承擔證明責任的當事人為了使審理案件的法官對待證事實已經形成的心證不發生動搖所承擔的提供證據責任。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侵權舉證責任是怎麼分配的

  醫療侵權可以適用過錯推定的情形,因醫療侵權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實行的是因果關係推定和過錯推定。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該條規定,對於未向患者履行說明義務的,不必透過司法鑑定,法院可以直接認定構成侵權責任。

對醫療過錯的舉證應該由誰承擔

  對醫院醫療過錯的舉證責任由醫療機構承擔。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條第八款規定,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


過錯推定原則舉證責任倒置嗎

  舉證責任倒置只是過錯責任原則中舉證義務分配的不同,不是一種獨立的歸責原則。大原則還是隻有兩種,過錯責任和無過錯責任。民法傳統上的原則就是過錯原則,是意思自治在侵權法上的突出表現。無過錯原則只是特例,必須法律有明確規定才行。   【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 ...

醫療過錯責任的劃分標準是怎樣的

  醫療過錯責任的劃分標準,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專家鑑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一)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二)主要 ...

醫療過錯責任認定劃分標準是什麼

  醫療過錯責任認定劃分的標準是綜合分析醫療過錯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錯行為的責任程度。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中醫療過錯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①完全責任。   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錯行為造成。(賠償全部損 ...

醫療過錯鑑定舉證期限是多久

  指定的期限不得少於三十日,自當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次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據 ...

醫療糾紛案件的舉證責任是什麼

  舉證責任是指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收集或提供證據的義務,並有運用該證據證明主張的案件事實成立或有利於自己的主張的責任,否則將承擔其主張不能成立的危險。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 ...

過錯推定與舉證責任倒置的關係

  過錯推定原則,也叫過失推定,在侵權行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訴訟中,能證明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的情況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證明損害的發生自己無過錯,那麼就從損害事實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損害、致物損失的行為中有過錯,併為此承擔賠償責任。   舉證責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規定的侵權訴訟案件中,由被告負責舉證 ...

醫療糾紛中舉證責任怎樣分配

  侵權責任法實施之前,醫療糾紛的舉證適用舉證責任倒置,但侵權責任法實施後,變化較大。《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五十八條規定: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