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預售商品房需要先取得一定的資質,也就是要先取得預售許可證,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就是不允許開發商預售商品房。
所以,要是開發商沒有按照國家規定取得預售資格證,那麼就是不能賣房,否則就會構成違法,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開發商預售商品房需要先取得一定的資質,也就是要先取得預售許可證,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就是不允許開發商預售商品房。
所以,要是開發商沒有按照國家規定取得預售資格證,那麼就是不能賣房,否則就會構成違法,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開發商沒有預售證賣房是違法的。建設部令第131號《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開發商沒有預售證賣房是違法的。建設部令第131號《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法律依據: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