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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歸誰

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歸誰

  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歸歸農村所有的集體成員共有的,但是一般情況下都是由當地的村委會具體負責徵地款項的管理工作的,這筆徵地補償費用將來必須用於安置徵地後的農民。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組織管理和使用。

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標準是多少

  集體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公共利益的需要,透過法定程式,將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徵為國有的行為。

  當地政府會考慮土地原用途,當地經濟水平,地上物價值等因素制定補償標準。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確權後的土地補償歸誰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開荒地的土地補償

  開墾荒地受到國家的保護和支援,開墾荒地的土地補償歸荒地開墾者。符合法律規定可以開墾的荒地,國家支援個人對其開墾和建設,最佳化利用土地,國家會給予一定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 ...

土地流轉後徵地補償所有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享有相應的土地補償費。   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轉讓後,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關係,受讓方與發包方形成新的承包關係,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主體發生變更,受讓方成為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享有該部分土地補償費。   【法律依據】   根據《物權法》第132條:承包地被徵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 ...

集體土地徵地補償款應支付給

  國家在徵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時,土地補償費應由徵地單位直接支付給被徵地方,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不能直接支付給村民個人。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徵收土地 ...

集體土地徵收流程與補償

  1、土地徵收相關費用包括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被徵收土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政府補貼部分等。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2、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需要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被徵收土地農民,安置 ...

租賃土地使用權產權

  土地使用權歸屬於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房屋是土地的附屬物,租地是隻對土地享有使用權,沒有土地所有權。只有買下該地才能享有其所有權,土地上所蓋的房子才屬於個人所有,才能辦理產權登記及產權證。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

承包地徵收補償費

  歸承包地經營權人,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發生轉移。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9條規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者出租給第三方,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不變。該條法律表明,作為承包地經營權人,將承包田轉包給他人後,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發生轉移。 ...

土地徵收補償標準

  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是: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一般是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到10倍。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一般按照是以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進行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則會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之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進行計算。3、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