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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能否對子女撫養權提出變更

離婚後能否對子女撫養權提出變更

  離婚後,可以對子女撫養權提出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離婚後父母對子女都有監護權嗎

  在雙方離婚後,沒有取得撫養權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監護權。根據《婚姻法》第36條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父母離婚後,對子女的權利義務仍然存在,子女無論隨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此,離婚後,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不變,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與義務。

離婚後犯罪對子女有影響嗎

  有影響。父母刑事案件可能會影響子女考公務員。公務員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政治稽核。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能否變更孩子撫養費

  離婚後可以變更孩子撫養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

子女撫養權變更條件是什麼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子女撫養權變更條件是: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的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的。   4 ...

夫妻離婚怎麼確定子女的監護人

  子女監護人的確定,應考慮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主要是根據孩子的年齡、性別、健康情況、孩子意願與人格發展需要,以及父母的年齡、品行、經濟能力、職業、父母保護教養孩子的意願及態度、對孩子的教養計劃等作為判斷孩子監護權的依據。當然如果父母都不適合行使監護權,也有可能判給第三人來監護。   同時,在法律上,父母親 ...

離婚能否要求對方追加撫養費

  夫妻離婚時對孩子撫養費支付數額可以透過協議或判決的形式來確定。   【法律依據】   《婚姻法》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承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 ...

離婚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財產

  離婚後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協議或訴訟離婚離婚之後,發現在離婚協議中有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中對財產分割的相關約定,或者對離婚協議書中關於財產的分割條款反悔的這些情形,都能重新分割夫妻共有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 ...

雙方離婚能否分割財產

  夫妻離婚後是可以分割財產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協議離婚能否索要精神賠償

  協議離婚後可以索要精神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7條“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以《婚姻法》第46條規定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