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買賣合同違約取證的材料:
(一)房屋坐落的詳細地址,房屋產權證,房屋買賣協議,協議簽訂時的中間人或在場人等證明材料,或者公證文書。
(二)房屋買賣協議條款不明(或不全)的,還應提供雙方約定的定金、價款、交付時間、交付辦法等證據。
(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賣共有房屋的書面證據,以及優先權人放棄優先的證據。
(四)買主搬入所買房屋居住的時間,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以及修繕、改變房屋結構等證明。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我國的《擔保法》中規定了定金不能超過合同總金額的20%,也許對違約金的誤讀從此而來。但定金和違約金並不是一回事。違約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買賣的雙方根據自己的意願協商確定。
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對方是否可以主張全額違約金二手房買賣合同通常會約定一種“滯納金”,主要是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時,違約方需支付的;另一種是違約金,通常指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違約方需支付給守約方的。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八條的規定,二手房買賣合同應該包含以下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房地產座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
(六)成交 ...
離婚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有效需要確定的是夫妻一方出讓房屋買賣的目的和價格,如果第三人購買是善意的並且價格合理,同時已經完成產權變更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委託房屋中介買賣二手房的時候,如果已經簽訂買賣合同的,買方違約的中介費是不會退還的,中介已經促成了合同的簽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條,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後,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對居間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
生效條件如下: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要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不能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籤訂合同。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
《合同 ...
置業者簽訂委託合同以後,須交納一定金額的定金,如果置業者不要這套房,則定金不得要求返還,如果中介機構不能提供這套房給置業者,則中介機構只須退還定金給置業者。這種定金條款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違背了法律設定定金的立法原意,侵犯了置業者的合法權益,是一種不平等條款。【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定金】 ...
書寫二手房買賣合同首先需要寫明買賣雙方的基本資訊、然後針對房屋的基本情況、價款及支付方式、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違約責任以及爭議解決的方式等作出詳細規定,最後由雙方簽字蓋章,註明日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 ...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的方式是:
1、寫清楚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2、在合同中應明確寫到房屋的位置、產權歸屬、面積、結構等;
3、在合同中主要寫明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雙方還要明確按國家規定繳交各自應當繳交的稅費和雜費;
4、合同中應寫明合同簽訂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