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保全申請人需要準備好保全申請書及擔保物,在起訴前或者在起訴過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保全申請,以個人名義進行貸款借款的行為就屬於個人債務範疇。個人債務一般都是透過書寫欠條收條等書面憑證形成的,只有符合規定格式的借條,欠條才能作為收款欠款的法律憑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代簽合同的情況需要根據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是是有可能構成詐騙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224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而特別嚴重情節的情況有: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房屋借款合同編號一般在你合同的第一頁,會有“編號:XXXXX”的字樣,如果你的合同上沒有編號,你可以撥打貸款銀行客服電話查詢,或者到銀行網點,在櫃檯上查詢編號,銀行都有備案的。
對於這個問題要區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如果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在同一個合同文字上,也就是借款合同中同時載明瞭抵押條款的情況。首先需要在載明借款合同的相關要素,比如借款人出借人幣種,借款的金額,支付的方式,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利息標準等等。其次要載明抵押財產的情況。如果使用承包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的話, ...
轉讓抵押房屋合同效力認定:
如果買受人認為出賣人未告知存在抵押,有顯失公平、重大誤解、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買受人可以主張撤銷合同。
依據合同自由和誠信原則,房屋抵押權存續期間,出賣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房屋的,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
依據《物權法》第191條 ...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從合同。
從合同與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從屬性、效力上的從屬性、內容上的從屬性、以及轉讓上的從屬性和消滅上的從屬性。
成立上的從屬性就是說,從合同成立必須依附於主合同成立,效力的從屬性就是從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證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須有效才行。內容上 ...
借貸不可以只籤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民間借貸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願意”借款的“合意”。民間借貸一定注意好借條的簽訂和支付的憑證,只有借條的話是不行的,還要有這個支付的憑證,沒有支付的憑證的話就證明不了借款已經給對方了,也會有一定的漏洞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借款合同採用 ...
借款合同中約定無效的條款有: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
1、如果簽訂不定時工作制,需要用人單位向勞動部門申請,經勞動部門批准後,才能實施,否則只能簽訂標準工時制;酒店服務員不一定符合不定時工作制的條件,可以到勞動部門申請,看看是否批准;法律依據《勞動法》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
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是可以辭職的。一般有以下方式: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2、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三十天後正式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3、如果單位有違法行為,員工可行使單方即時生效解除權。除了試用期內員工辭職外,均可向單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