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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解除三方協議違約金嗎

公務員解除三方協議違約金嗎

  公務員解除三方協議不需支付違約金。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畢業生後自行終止。你履行了協議中的報道,並工作了一個月,經過考慮不合適,提出辭職,不需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三方協議重要嗎

  三方協議重要,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瞭解。

公務員辭職要交違約金嗎

  公務員是屬於國家機關編制,不需要繳納相關的違約金。只有在企業、公司和國營單位工作的人需要繳納違約金。

  並且在試用期無論是哪個單位工作的員工解除勞動合約都是不需要繳納相關的違約金,如果需要繳納違約金那麼就違法了我國的勞動法了。

  《公務員法》中有關公務員辭職的那章裡公務員部的辭職情形的第一條就是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所以你辭職沒有關係的,也不會要求交什麼費用。就看組織上批不批了。公務員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的,後果就是一年後視為取消錄用,自己再找工作就是了。

  【法律依據】

  根據《公務員法》第八十六條,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辭去公職:

  (一)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處理的;

  (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考上公務員辭職不交違約金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考上公務員之後,需要辦理辭職手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沒有提前三十天則有可能發生需要繳納賠償金的情況。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 ...

無房本三方協議有效

  購買二手房,買賣雙方與中介簽署的三方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如果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能登記,合法有效;如果不能登記,存在較大的風險,自己要謹慎購買。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物權法》第十 ...

三方協議可以不交違約金

  簽訂了三方協議,如果沒有就業單位提供專項培訓、約定服務期,從業人員無須承擔違約責任。勞動合同法上規定的違約金只有兩方面,即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約金和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約金,除此以外,不允許設定違約金,即便設定,也因違法而無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 ...

被錄取為公務員需要籤三方協議

  原因:   1、公務員執行的不是《勞動法》裡的薪酬等工資體系,因此無法用《勞動法》來約束公務員,一般公務員進入到國家單位裡,也不會與政府簽定第三方協議;   2、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 ...

公務員政審需要三方協議

  公務員政審不需要三方協議。三方協議是企業,學生,學校三方之間就畢業事項達成的一項協議,一般來說,學校的就業率是透過三方協議的簽訂率來計算的。當然公務員,考研等也可以計入就業率之中。   公務員政審是指招錄機關將按照好乾部標準,採取多種形式對考察物件進行深入考察,全面瞭解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 ...

公務員考試需要三方協議

  三方協議:《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三方是 :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作用:在畢業到就業這個過渡期,給大家一個保障。明確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對畢業生:簽了三方,畢業的時候學校才給發派遣證,表示這個學生我們培養好了, ...

不交三方協議能畢業

  能,不交三方協議也是可以畢業的。三方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如果沒有落實工作單位,而學校要求學生不簽署三方協議,就不發畢業證,這實際上是學校為追求就業率而採取的弄虛作假行為。   《民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