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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訂立程式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訂立程式是怎樣的

  簽訂勞動合同,也即完成要約和承諾的全過程。受要約人確定後,即由用人單位提出勞動合同的草案,勞動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視為承諾,勞動合同即告成立。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訂立需要遵循哪些原則

  一、合法原則。勞動合同必須依法以書面形式訂立。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式合法。只有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二、協商一致原則。在合法的前提下,勞動合同的訂立必須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是雙方“合意”的表現不能是單方意思表示的結果。

  三、合同主體地位平等原則。在勞動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當事人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不因為各自性質的不同而處於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對他方進行脅迫或強制命令,嚴禁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橫加限制或強迫命令的情況。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價有償原則。勞動合同明確雙方在勞動關係中的地位作用,勞動合同是一種雙務有償合同,勞動者承擔和完成用人單位分配的勞動任務,用人單位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並負責勞動者的保險金額。

勞動合同訂立須知

  勞動合同訂立的概念與原則 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1.合法原則 2.公平原則 3.平等自願原則 4.協商一致原則 5.誠實信用原則

  勞動合同訂立的主體 (一)勞動合同訂立主體的資格要求。1.勞動者需年滿16週歲,有勞動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用人單位有用人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二)勞動合同訂立主體的義務。1.用人單位的義務和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2.勞動者的義務。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 (一)書面形式及要求。1.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3.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補償,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二)例外情況。作為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例外情況,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勞動合同的型別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2.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法》規定的情形的,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效力 (一)勞動合同的生效。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除非當事人對勞動合同生效有特殊約定,如約定須經公證或鑑證方可生效的勞動合同,其生效時間開始於鑑證、公證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二)無效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因違反了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被確認為無效的勞動合同。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三)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沒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訂立有什麼原則

  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有:   (一)平等自願的原則。平等是指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   (二)協商一致的原則。所謂協商一致,是指勞動合同的全部內容,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由雙方當事人共同討論、協商,取得完全一致的意見後確定。   (三)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 ...

勞動合同訂立手續有哪些

  勞動合同訂立手續如下:   1、公佈招工簡章或就業規則。   2、勞動者根據招工條件結合自身的志願愛好,自願報名。   3、擇優錄取。   4、擬定勞動合同。   5、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

訂立勞動合同雙方應遵循什麼原則

  訂立勞動合同雙方應遵循的原則有:   (一)合法原則。指在勞動合同法律關係中,合同的主體、訂立形式、訂立程式、合同內容、履行方式、對變更或解除合同權利的行使等,都必須符合我國的法律、行政法規。   (二)公平原則。指當事人在設立權利、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等方面,要公正、合情、合理。   (三)平等自願原則。 ...

單位哪些人參加訂立集體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可以參加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人包括職工代表、工會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女職工代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一條: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透過平等協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 ...

合同訂立程式與成立條件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訂立的程式是:合同要約人發出要約,然後由受要約人在規定的期限作出承諾,承諾在規定的期限內送達到要約人的,合同成立。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主要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 ...

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式和原則是什麼

  合同訂立的原則:平等原則、自願原則、協商一致原則、合法原則。   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式:1、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一方是勞動者,一方是用人單位。2、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 ...

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什麼原則

  訂立勞動合同需遵循合法原則:勞動合同的形式要合法,如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勞動合同需要以書面形式訂立,這是本法對勞動合同形式的要求。   其次,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合法。訂立勞動合同需遵循公平原則:就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勞動合同雙方公正、合理地確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訂立勞動合同需遵循平等自願原則:所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