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一個合同有效無效,主要是看合同內容是否完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它有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如果它的內容合法有效,且符合生效條件,它就是有效的。只要在簽名處簽字簽字或者蓋章,都是可以的。因此合同簽名在蓋章處,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它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判斷一個合同有效無效,主要是看合同內容是否完備,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它有沒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如果它的內容合法有效,且符合生效條件,它就是有效的。只要在簽名處簽字簽字或者蓋章,都是可以的。因此合同簽名在蓋章處,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它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擔保合同,是為主債務合同而設立的合同,是為了保證債務的順利履行,如果債務不能順利履行的,擔保權人可以實現自己的擔保權。那麼,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還有效嗎
擔保合同無效時,只能產生締約過失責任,責任範圍的確定取決於債權人因擔保合同無效所造成的損失、擔保人和債權人對無效合同的過錯程度等因素。
具體區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主合同無效致使擔保無效時擔保人的責任,無論主合同的無效應歸責於債權人還是債務人,還是雙方都有過錯;
也無論無效的結果導致的是返還原物,還是賠償損失,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都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主合同無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時,擔保人明知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其提供擔保的;
因擔保人的無效擔保行為造成主合同債權人經濟損失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主合同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法律依據:《擔保法》第五條、《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都明確強調: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約定自動續簽有效,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