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義務繼續履行的適用條件有三點:
(一)須有違約行為。
(二)須由非違約方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繼續履行的請求。
(三)須違約方能夠繼續履行合同。
符合這三項條件,才能夠使合同繼續履行。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76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稱的變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辦人的變動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合同無法履行不構成違約。合同無法履行是指義務人由於某種原因,事實上已不可能履行合同。履行不能使合同的目的客觀上無法實現,因而導致債務消滅或轉化為損害賠償之債,債權人無法請求繼續履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透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對方違約後是能繼續履行合同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
請求繼續履行合同要看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是否要求繼續履行,還可以由當事人根據情況和需要加以選擇。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 ...
勞動合同履行條件如下: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履行原則為,親自履行原則;實際履行原則;全面履行原則;實際履行原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29條,用人 ...
合同到期雙方雖然書面上甚至口頭上都沒有續約,但是如果實際中繼續互相履行合同,雙方認可的視為又達成新的合同,繼續履行是有效的,但為了保險起見,建議重新簽訂一份新的合同。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 ...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應同時履行義務的,一方在對方未履行前,有權拒絕對方請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權利。
同時履行抗辯權的適用條件為:
(1)由同一雙務合同產生的互負債務,且雙方債務有對價關係。
(2)債務同時到期,可以同時履行;雙方的對等給付是可能履行的義務。
(3)當事人一方的履 ...
在民事訴訟過程中,通常適用的舉證責任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未履行合同義務這一行為,因為是消極的,所以很難舉證。
因此,我們在庭審過程中,常常是由原被告雙方分別舉證自己是如何履行合同義務的,那麼無法舉證出自己履行了合同約定義務的這一方,就會被推定為未履行合同義務。
因此,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一定要注 ...
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繼續履行,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履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