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則中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一般認為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洪水和社會原因如戰爭動亂等,但是對於霧霾導致的人為障礙,即政府政策干預,是存在些爭議的。因此,當事人雙方合同中應具體約定如果對於不可抗力進行了列舉,並且包括這一情形,那麼毫無疑問可以適用,如果沒有包括,那麼發生糾紛時,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認定。
民法通則中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一般認為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洪水和社會原因如戰爭動亂等,但是對於霧霾導致的人為障礙,即政府政策干預,是存在些爭議的。因此,當事人雙方合同中應具體約定如果對於不可抗力進行了列舉,並且包括這一情形,那麼毫無疑問可以適用,如果沒有包括,那麼發生糾紛時,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認定。
1、收集證據:比如檢視合同中是否有關於房屋交付的現相關規定以及違約賠償條款。
2、業主聯合:聯合整個小區的業主一起去找開發商理論,這樣才能夠予以重視,順利拿到補償。
3、申請退房:購房者這邊是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去申請退房的。
4、向法院起訴:在購房者與開發商協商不成時,購房者可以拿著相關的證據去法院起訴開發商,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5條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開發商延期交房可以要求賠償。開發商延期交房的,屬於開發商違約,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所以當然可以要求開發商賠償。賠償的方式及數額要根據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確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14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